全网最细!14地“136号文”承接文件关键内容对比

分类:前沿资讯

 - 作者:中和储能

 - 发布时间:2025-08-12

【概要描述】半年时间过去,国内已有山东、山西、蒙东、蒙西、广东、广西、上海、新疆、湖南、甘肃、浙江、辽宁、海南、宁夏14个地方出台“136号文”承接文件。政策差异在区域执行细则中逐步显现,现就14地136号文省级细则从增量项目、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机制电价、执行时间等指标进行分析

2025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标志着我国新能源发展从“政策驱动”向“市场主导”的全面转型半年时间过去,国内已有山东、山西、蒙东、蒙西、广东、广西、上海、新疆、湖南、甘肃、浙江、辽宁、海南、宁夏14个地方出台“136号文”承接文件。其中蒙东、蒙西、新疆、上海、山东5个地区已正式下发省级文件,广东、浙江(过渡期文件)、湖南(内部讨论稿)、广西、山西、海南、甘肃、辽宁、宁夏地区发布了征求意见稿。

政策差异在区域执行细则中逐步显现,现就14地136号文省级细则从增量项目、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机制电价、执行时间等指标进行分析如下:

各地方出台的“136号文”承接文件要点汇总
序号 省 份 政策名称 项目类型 机制电价
(元/千瓦时)
机制电量 执行期限 发布日期
广 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就《
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
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存量项目 分布式0.4207 未明确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5月19日
集中式0.324
增量项目 上限0.4207 按2024年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33% 12年
蒙 东 《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
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存量项目 0.3035  分布式项目实际上网电量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5月29日
增量项目 未明确 暂不安排新增 未明确
蒙西 《深化蒙西电网新能源上网
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存量项目 0.2829  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
扶贫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5月29日
增量项目 上限1.5 暂不安排新增 未明确
下限-0.05
广 东 《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项目
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
制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
存量项目 未明确 申报比例≤90%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5月30日
《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
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
结算规则(征求意见稿)》
增量项目 未明确 申报比例≤90% 海上风电14年
其他新能源项目12年
新 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
委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
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
革实施方案(试行)》
存量项目 补贴项目0.25 补贴项目30%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6月22日
平价项目0.262 平价项目50%
增量项目 上限0.262 未明确 10年
下限0.15
湖 南 《湖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实施细则(暂
行)》(讨论稿)
存量项目 0.45  扶贫项目100%
其他项目80%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6月
增量项目 上限0.38 2025年参与竞价的风电、光伏项目 10年
下限0.26
山 西 《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
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
见 稿 ) 》
存量项目 0.332  在核定值范围内每年自主确
定比例,不得高于上一年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7月3日
增量项目 竞价确定 通过竞价确定 未明确
海 南 《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
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
案(征求意见稿)》
存量项目 0.4298  2023年投产的项目90%;
2024年投产的项目85%;
2025年1-5月投产的项目80%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7月10日
增量项目 上限0.4298 2025年竞价时暂按其全部上
网电量85%进行申报
海上风电14年
其他新能源项目12年
海上风电项目:年上网电量的80%
浙江 《关于做好新能源上网电价
市场化改革过渡期有关结算
事项的通知》
存量项目 新能源存量项目项目项目继续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 2025年7月14日
增量项目 新能源增量项目项目项目90%上网电量执行浙江省煤电基准价
10  甘肃 《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
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
见 稿 ) 》
存量项目 0.3078  纳入规模为154亿千瓦时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7月14日
增量项目 竞价确定 不高于其全部上网电量的80% 12年
11  辽宁 《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存量项目 0.3749  单个项目每年纳入机制的总
规模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年水平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7月
增量项目 上限0.33 2025年竞价时按上网电量的55% 12年
下限0.18
12  宁夏 《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
求意见稿)》
存量项目 0.2595  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上网电量的10%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7月
增量项目 上限0.2595 暂按照全区年度预测上网电量的10% 10年
下限0.18
13  上海 《关于上海市贯彻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存量项目 0.4155  存量新能源项目最高按年度电量总规模的100%纳入机制电量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8月5日
增量项目 上限0.4155
下限以同期先进电
站造价水平为基准
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下达本市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12年
14  山 东 《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
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存量项目 0.3949  2025年8月启动首次竞价
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
原则上20年/合理利用小时数 2025年8月7日
增量项目 竞价确定 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根据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
资的平均期限合理确定,
在每年竞价通知中发布。

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

从各地出台的政策情况看,所有文件都以2025年6月1日为增量项目的起点来区分增量项目和存量项目的定价机制。从各省对于存量项目定价的情况看,只有广东省没有明确对于增量和存量项目如何定价。其余大部分已经出台政策的省份,对于存量项目通常以当地燃煤基准电价为标准进行定价。

值得关注的是蒙西电网存量项目的定价处于较大的浮动空间,最低报价-0.05元/千瓦时,最高报价高达1.5元/千瓦时。


存量项目中,甘肃、宁夏、新疆三地价格较低,分别为0.3078元/千瓦时、0.2595元/千瓦时和0.26元/千瓦时。对于增量项目的定价,原则是以市场竞争的形式来确定价格,有些地区设置了价格竞争的边界。比如广西暂定0.4207元/千瓦时为竞价的上限;蒙东则不安排新能源增量项目;新疆将竞价区间暂定0.15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湖南的竞价范围确定为0.26-0.38/千瓦时;海南则规定了最高不高于0.4298元/千瓦时的价格上限;山东竞价上限风电、光伏均为0.35/千瓦时,下限风电为0.094元,光伏为0.123元;辽宁暂定2025年竞价上下限分别为0.33元/千瓦时、0.18元/千瓦时;宁夏则把增量项目的价格区间划定在0.18-0.2595元/千瓦时之间。浙江规定较为简洁,只列明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增量项目90%上网电量执行浙江省煤电基准价。对比不同省区的差异,一般增量项目的价格上限通常比存量项目要略低一些,少数地区上限与存量项目持平。


政策创新要点

各地区出台的省级承接文件,虽然都是在“136号文”基础上出台的相关细则,但都有其创新性要点:

山东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5%,也就是说不管申报电量规模如何,至少有25%的电量没办法入围,引导新能源充分竞争,倒逼企业理性报价、有序竞争。此外,还创新提出“双轨制”代理模式:一方面,支持分布式新能源通过虚拟电厂等聚合平台,由代理方代为参与现货交易;另一方面,支持户用分布式光伏自主或委托代理商参与竞价。也就是说,分布式光伏项目既可以借助代理模式获取市场收益、规避部分价格风险,且两类代理渠道互不重叠,项目方能够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这一举措将有效降低小微项目的市场参与门槛、破解入市难题,同时依托代理商的专业能力与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效率。

湖南提出按月调节保障比例的规则,即1、7、8、12月保供紧张月份,按照机制电量比例的1.2倍(96%)执行;3-6月消纳困难月份,按照机制电量比例的0.8倍(64%)执行;其余月份正常执行。这一机制既兼顾了保供稳价的基本盘,又助力清洁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与可持续性。

甘肃要求惩罚延期投产,如实际投产时间较申报投产时间晚于6个月及以上,该项目当次竞价入选结果作废,并取消该项目投资企业所有新能源项目未来3年竞价资格。这一措施将从根源上打击“圈而不建”的行业痛点。

山西拓展发电侧容量补偿适用范围,适时由煤电拓展至天然气发电、风电、光伏、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能提供有效容量的各类发电主体(不含已纳入机制的新能源),容量补偿实行统一的电价标准,并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在发电侧逐步形成“电能量+容量”的两部制市场价格体系。

辽宁首创“差价结算+容量补偿”驱动模式,新能源上网电量按所在节点的实时市场价格结算,新能源日前出清电量按所在节点的日前市场价格与实时市场价格作差价结算,新能源中长期合约电量按照新能源中长期合约价格与合约结算参考点的现货市场价格作差价结算。此模式显著降低了新能源企业的偏差考核风险,鼓励其积极参与现货市场,并更专注于提升预测精度以获取更优差价。

上海在增量项目竞价下限规定中提到,初期可考虑新能源项目成本调查结果、新能源EPC市场报价等因素设定竞价下限。这一做法通过实时追踪项目实际成本构成(如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环节的市场价格波动),使下限设定更贴近行业真实成本水平。

随着全国14个地区陆续出台“136号文”承接细则,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已迈入实质性阶段,但如何落地执行,还需具体参照各地新能源渗透率、市场建设程度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在机制电量分配、竞价规则等方面展现出差异化创新,如山东强化储能配套的灵活性、湖南引入月度调节机制、甘肃严控延期投产等,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平衡供需,也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新思路。随着电力市场化进程加速,新能源电价机制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市场化交易将成为主流趋势。这一转变将深刻影响储能行业的发展路径——储能系统通过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多元化交易模式,有望获得更灵活的收益渠道,包括峰谷套利、容量补偿、调频服务等。同时,市场化交易机制的完善也将推动储能技术与商业模式的创新,进一步提升其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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