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示范项目单位要遵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定期通过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报送项目建设运行等工作情况。 三、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协调解决项目面临的问题,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政策执行情况、试点示范效果等,并严控施工质量,保障项目安全有序实施,确保试点示范取得预期效果。 四、示范项目其他事项遵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3〕77号)要求执行。 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如下:
中和储能产品:液流电池-电极/隔膜
中和储能产品:液流电池-单电池/电堆
中和储能名列全球最值得关注的10家液流电池初创公司
融中财经访谈:中和储能谢伟,打造高技术壁垒液流电池材料产品